要找什么啊?

2014年8月6日星期三

P1 oh P1。。。

在26/5/2012,家人在谷中城(Mid Valley)的 PC EXPO 2012  簽購了P1的 ForHome99,那時合約闡明如此:


如圖所示,我們簽了其中一個配套,拿到了DX230的路由器,並且説明合約期限,24個月。


兩年來,電郵總是準時提醒我,該繳費了,我們每個月都準時付費,有時到分行,有時使用CIMB 或 Maybank 的  現今提款機去付款,一直相安無事。

P1的單據是在每個月的14號出的,另一個月的五號是截止日期,我們通常在月尾或月頭會繳交費用,為下個月的網絡服務付款。就拿最後一個月的單據為例子:是在14/4出的,必須在5/5之前繳清,以作爲5月網絡服務的費用,以此類推。P1還會在我們付了款后發郵件到我的郵箱,證明已經繳清款項,第一張單據是在27/5/2012發的,而第24個月的單據是在11/5/2014發的,按照日期推算,我們已經繳清24個月的款項

直到今年5月頭最後一張單據付了費后,便打算把P1服務取消,因爲要簽購另一家公司的網絡服務。問了工作人員,他們說不能取消服務,否則會遭到罰款,便打算遲些在處理,以爲過了24個月戶口便會自動凍結。

可是第25,26個月,賬單還是如常到訪我的郵箱:


我們于19/6致電P1熱綫取消服務,稍后便收到此電郵:



原本是沒什麽問題,不過我們覺得那筆款項並不需要付,因爲我們早在安裝新的路由器后就沒用P1上網了,加上P1的條款是‘先付款,再使用’,所以這筆款項是加上我們未用的月份,應該據理力爭。過了不久,我們便到Wangsa Maju Desa Setapak 的分行詢問,結果他們就一副不理不睬的模樣,聲稱不能做主,只是負責收取付費,並沒有其他權利,我們只好拿著路由器及一肚子氣回去了。

在19/6過後,事情並未解決,我再次透過填寫表格申請取消服務,非但未受理,而且P1方面還是按時發賬單到我的電郵:


看了都好笑,超過三個月沒用,也沒付費,戶口竟然保持活躍,也沒把綫路切割。更離譜的是,他們要我們為未使用的服務付上近RM300的費用。眼見不妙,我們便再次撥電詢問,
他們說這是law,改不了,什麽話?話説我們簽的合約只有24個月,那麽第25個月是在合約結束后,我們並未要求續約,P1公司方面也從未詢問我們是否還需要網絡服務。再者,最後一次到分行付款的時候工作人員説明不能那時取消服務,會有罰款。那麽在過後才取消服務同樣也需要付費,有何不同?

經過一番談話,對方終于取消未使用的費用,説明可以到任何分行把路由器歸還即可,無需繳付任何費用。這下我們再度到訪Wangsa Maju Desa Setapak 的分行,結果員工還是要我們付上一筆費用:


被耍了嗎?過後他們説明不要付費就需要到以下總行。哇,那不是我傢隔壁,現在又要把我們叫到八達嶺,什麽嘛?

隔天早上確認后,我們便到該処取消服務,發現那裏還真有夠慢,只是一個號碼,就要等15分鐘左右。到我們的編號了,結果服務人員說我合約未滿,搞得我一頭霧水,結果他說我所提供的個案編號不對,是屬於另一個人的。天,這編號昨天才使用,確定是我們個案的啊。幸好最後透過賬號,路由器編號確認了一切。但是該工作人員仍要我們付一個月的費用,即RM99,原因是我是在賬單發出后才申請取消服務。由於媽媽當時在工作,我便要求他和媽媽透過電話聯係,確認當天早上客服人員所述。最後該工作人員要求我們只需付RM19.70,即從14/6至19/6的費用,爲了速戰速決,我們也答應了。最後付了RM19.70了事。很高興終于與P1斷絕関係!
PS:當天到那裏的人都是要取消服務的,看來蠻多人對該公司服務不滿意啊!



回到家,在仔細搜尋,發現如果服務取消,理應收到郵件證實,但是事隔多日卻未收穫P1郵件,便於昨日撥電確認我們的賬戶是否已經刪除,客服人員只說郵件已發,可是我沒收到呃。管他的,反正他說只需把上面的表格收好即可,聼了這就放心了。

事後發現,原來許多P1用戶都面對類似問題。甚至連報章都曾經接過投訴,雖然沒有説明是哪閒公司,不過看來也是類似個案:


記得P1是有口號,Sudah Potong?我想說,SUDAH!我的確切割了你們的服務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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